股东会临时会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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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是什么?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我国公司法有明确的规定,结合法条,本人概括为,一是公司内部情况变化,如董事不满规定的人数,公司亏损到一定程度。二是特定主体的请求,如股东、董事、监事请求或提议。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临时股东会召开也有相关的程序(见法条)。
参考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主持;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主持;副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临时会议召开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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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具备哪些条件

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度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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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会议时间: 2016年2月15日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 *** 主持人:*** 
应到股东 二 方,实际到会股东 二 方,代表100%股权。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决定增加公司经营项目: ***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全体股东签字:
2016年2月15日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股东于2016年2月15日作出如下决定:
1、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签字:
2016年2月15日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2016年2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对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二章第三条原为:公司经营范围:****。(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现修正为:公司经营范围:****。(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年2月15日
****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前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2011年2俗语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有格局的人,心中藏有一片海,必能前路开阔,又何愁无友。

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的区别

股东大会的决议是最高的。想想,股东大会代表的是所有股东,而董事会代表的是董事会成员。